《深圳市碳普惠管理辦法(送審稿)》
編制說明
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全民形成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落實《深圳經濟特區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等相關規定,市生態環境局起草了《深圳市碳普惠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以規范深圳碳普惠體系的建設運行和監督管理,進一步明確公眾、小微企業節能減碳行為所產生減排量的管理流程和使用規則,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編制背景
(一)是構建深圳碳普惠體系的制度保障
2021年3月正式實施的《深圳經濟特區綠色金融條例》提出“促進深圳碳交易市場發展,完善碳普惠制度”。2021年9月正式實施的《深圳經濟特區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提出“市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碳普惠機制,推動建立本市碳普惠服務平臺”。為踐行深圳雙區定位,順應人民群眾對美麗環境和美好生活期盼,加快城市文明和可持續發展進程,提高公眾踐行節能減碳行為的積極性,我市研究提出“構建品牌顯著、吸引力強、全民參與且持續運營的碳普惠體系”,編制形成《深圳碳普惠體系建設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并明確要求制定深圳碳普惠管理辦法,界定參與主
體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完善管理流程和制度規范。
(二)是規范綠色低碳行為的必要基礎
《工作方案》從組織管理、制度標準、低碳場景、市場交易、信息服務五個維度確立了十七項重點工作任務,其中制定《管理辦法》是建立公正規范的制度標準體系的核心文件,是規范深圳碳普惠體系綠色低碳行為的必要基礎,需通過方法學管理、碳積分管理、減排量管理等進一步明確公眾、小微企業節能減碳行為所產生減排量的管理流程和使用規則,確保低碳場景全覆蓋、低碳行為可量化、碳普惠核證減排量消納場景豐富、數據聚集平臺高效先進以及普惠全民的機制具有市場化和可持續性。
二、編制過程
(一)研究調研
2020年5月,赴廣州市生態環境局調研廣東省、廣州市碳普惠建設運行情況并了解相關文件內容;2021年5月,赴成都市生態環境局調研“碳惠天府”機制構建及線上平臺建設等情況。
(二)座談交流
2020年1月、6月、11月,市生態環境局三次召開深圳碳普惠機制建設專家研討會,對深圳碳普惠建設思路和方案進行研究論證。2021年4月至9月,成立碳普惠工作組,每周定期召開工作組研討會,討論碳普惠建設思路、機制設計、管理制度與流程、配套方法學和碳普惠平臺建設等內容,根據討論結果啟動《管理辦法》編制工作。
(二)座談交流
2021年9月-10月,市生態環境局就《深圳市碳普惠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征求社會群眾及35家相關單位意見。截至10月28日,共收到2名社會群眾和6家單位反饋意見共22條,采納16條,解釋說明6條,其余單位無意見。
三、編制思路
明確適用范圍和管理原則
明確本管理辦法的立法目的、適用范圍和基本原則,確定主管單位及協助單位工作分工與工作職責,明確監督管理范圍和主體。
(二)建立完善的制度、標準和流程
從方法學管理、低碳場景評價規范、碳積分的生成與管理以及碳普惠核證減排量管理四方面,制定完善的規范流程和要求。
(三)構建碳普惠核證減排量全生命周期管理
建立碳普惠核證減排量從產生依據即方法學的登記、項目審定、減排量的簽發、轉移登記、消納以及減排量與積分兌換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和規范機制。
(四)建設碳普惠統一平臺
通過碳普惠統一平臺實現低碳場景積分數據匯集、碳普惠核證減排量簽發、登記和消納、與交易平臺互聯互通以及信息披露與宣傳等功能,打造功能全面、數據共享、統一對外和互聯互通的平臺。
四、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主要包括總則、規范與標準、碳積分管理、核證減排量管理、核證減排量消納、監督與管理等內容。
第一章“總則”。明確《管理辦法》的立法目的、適用范圍、基本原則、各部門職能及協同機制、碳普惠統一平臺的建設及區域合作等內容?!豆芾磙k法》用于深圳市碳普惠體系建設運行及其監督管理,市生態環境局為深圳市碳普惠體系主管部門,負責運行管理深圳碳普惠體系、建設碳普惠統一平臺、建立部門協同合作機制、組建專家庫等,各區政府、市發改、市規自、市住建等部門依照相關職責分工開展相關工作,深圳排放權交易機構負責碳普惠統一平臺的運營管理,并為碳普惠核證減排量的交易提供相關服務。
第二章“方法學與規范”。規定了碳普惠方法學及低碳場景評價規范的制定及登記公布流程。碳普惠方法學可由主管部門組織開發,企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也可申請發布,方法學需經專家進行技術評估及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方可登記。低碳場景評價規范由場景對口主管部門組織制定,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專家評審通過后對口由主管部門聯同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進行發布。
第三章“碳積分管理”。規定了碳積分的產生、發放、使用與注銷的管理流程。數據聚集平臺可依據公眾的低碳行為其發放碳積分,碳積分可用于進行商品及服務的獎勵兌換。碳積分與減排量的兌換比例由主管部門另行制定。
第四章“核證減排量管理”。明確小微企業、社區家庭和個人碳普惠行為數據授權與委托的責任權利,確保個體數據的隱私安全。明確碳普惠項目和碳普惠減排量的申請、審定、核算、登記、審核、公示、發放流程。明確碳普惠核證減排量參與碳市場的年度履約范圍。鼓勵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自愿購買并注銷碳普惠核證減排量,并申請碳中和認定,踐行社會責任。明確主管部門應通過出臺政策鼓勵與市場激勵措施,推動全社會綠色低碳生產、生活。
第五章“監督與管理”。規定了政府部門、數據聚集平臺、第三方機構及其他相關參與主體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規則。
五、下一步工作計劃
根據深圳市生態環境局重大行政決策流程,下一步擬報局法規處進行合法性審查(含公平競爭審查),同時組織進行專家論證會、履行發布聽證會,編制風險評估報告。通過后,提請局長辦公會集體審議,并提請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審查合格后以市生態環境局名義印發實施。
六、起草依據
(一)《深圳經濟特區綠色金融條例》
(二)《深圳經濟特區生態環境保護條例》
(三)《深圳碳普惠體系建設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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